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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职能   领导介绍   机构设置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简介

张家港市发改委综合计划科工作职责

张家港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工作职责

张家港市发改委基础产业社会发展科工作职责

张家港市发改委工业与经济协调科工作职责

张家港市发改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张家港市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科工作职责

张家港市发改委资本经营科工作职责

张家港市发改委信息化推进科工作职责

张家港市发改委电力管理科工作职责

张家港市发改委纪检组工作职责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简介

(一)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组织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提出国民经济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效果;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

(二)综合协调财政、信贷、价格等经济杠杆,对全市经济进行调节,引导市场和企业运行方向;负责企业股份公司设立、变更及报批;负责企业上市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报批和监管;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

(三)参与经济方面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协调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投标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四)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生产力布局、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利用、保护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化发展规划,协调城市化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五)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参与研究制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措施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资金来源;会同编制市级政府财政性建设项目、市重大建设项目以及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审核、报批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组织竣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

(七)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编制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林、水等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报农业重点项目,协调重点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出粮食、食用油料以及化肥、农药等重要农业物资和救灾物资的储备计划。

(八)协同有关部门提出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战略,负责工业、商贸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协调平衡和衔接;参与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指导和协调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九)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实施市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市场审批工作;参与指导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分析预测国内外市场供求变化,提出重要商品调控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

(十)研究提出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总规模、提出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计划;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外资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的报批审批工作;负责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

(十一)规划、协调和管理社会发展工作,提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和互相促进的政策;做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电、旅游、人口、劳动、民政、政法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衔接平衡,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经济运行预测、监测和分析研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综合和目标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电力的规划和管理;组织制订全市电力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协调全市电力工业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电力设施和电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电力行政监督和执法工作;参与全市电、热价格的制订和改革;负责全市农村电力行政管理和农电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管理;指导全市电力行业协会和地方(热)电厂工作;负责全市废金属经营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研究制订全市信息化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信息化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的实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应用技术的创新、成果转化;负责起草信息化工作中的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推广工作;协调解决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通信管线、公用通信网、有线电视网、专用信息网的发展规范并承担有关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网络安全工作。

(十五)负责对内经济联合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对外协作工作。负责全市利用外地资本工作的考核及情况统计汇总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张家港市发改委综合计划科工作职责

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重大领域的专项规划;编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督促和检查;研究制定全市生产力布局规划;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及趋势,进行动态监测、预测、预警。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展战略;衔接平衡农业、渔业、畜牧业、水利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监测和分析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组织编报农业重大项目,负责申报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其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龙头企业贴息贷款、政策扶持、目标考核;编制农业生产资料的总量平衡计划及产销衔接计划;参与编制“菜篮子”工程计划和蔬菜、副食品基地及主要农产品市场的规划建设工作;牵头做好全市粮食储备计划和国家直属粮库等重要物资储备库建设方面的有关工作。

张家港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工作职责
  负责研究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宏观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资金来源;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订年度房地产开发计划;负责限上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的上报工作,负责审批权限内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并组织竣工验收;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完善重大项目储备库,提出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协调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及投资概算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参与协调全市水、电、气等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负责有关项目的稽察工作;负责各镇工业集中区的管理工作。

张家港市发改委基础产业社会发展科工作职责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就业、劳动、文化广电、教育、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社会保障等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市社会发展年度报告,评价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指导发展方向;负责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限额以上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牵头编制和修订全市城市化发展规划,组织制订推进城市化的各项政策,指导协调推进城市化工作;组织、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港口布局、岸线配置、环境保护规划、计划;负责全市实事工程的预选、督查和管理工作。

   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服务业的综合性政策和措施;编制市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做好全市服务业年度计划的监督、检查、考核;组织制订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立各类市场进行论证及报批工作;规划协调物流业的发展工作。

张家港市发改委工业与经济协作科工作职责

  研究提出全市工业经济的发展战略;衔接平衡各有关行业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分工负责权限以上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报工作;提出全市科技发展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全市科技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产业重大项目;推动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和交流;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或转报利用外资项目;负责编制年度进、出口计划,并做好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利用外地资本的组织、协调和考核工作;组织各行业对外进行项目招商,参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负责编报重要原辅材料年度进出口计划,并做好管理和协调工作;对继续实行进口许可证的配额商品、特定商品和登记商品进行管理。
张家港市发改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拟定全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各项制度,汇总整理全委性工作汇报;负责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会议组织、机关信息化建设、文印、档案、信访、接待、计划生育、卫生、保密、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房产、车辆管理;负责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和议案答复工作;负责挂靠企事业单位的协调管理,督促各科室对委领导决定或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负责本委人员编制、劳动工资、干部职工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同志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发改委系统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并指导靠挂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等业务工作。

  研究制定全市经济动员的政策、法规、动员预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检查各镇、各部门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赋予的其他任务。

张家港市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科工作职责

  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参与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推进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论证计划投资、财政税收、金融外汇、收入分配、就业保障等重大体制改革问题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研究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体制问题;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研究政府管理经济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改革问题

张家港市发改委资本经营科工作职责

  研究全市股票、债券发展战略;负责办理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增资扩股和股本结构等变更的申请报批工作;负责全市企业上市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上市企业再融资的相关工作;参与股票融资项目审核,引导资金投向;督促企业债券融资金活动;负责和上级证管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张家港市发改委信息化推进科工作职责
   编制全市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的实施;负责电子公务、电子商务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的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促进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的发展和信息技术标准规范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信息化示范工程和重点信息产业化项目,推进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工业和企业信息化工作;负责信息化的宣传、教育和信息安全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工作。
张家港市发改委电力管理科工作职责
  组织编制全市电力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划,参与审查全市电力投资计划和电力工程项目,组织监督电力建设计划的执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贯彻国家和省电力行业法规及技术政策,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本地区电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电力生产、建设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电力设备进行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供用电双方的纠纷,依法维护电力投资者、供应者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参与电价的制定、整顿、调整、改革及管理;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综合统计管理工作,监(预)测分析电力经济运行态势;协调处理全市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调查处理电力重大事故,配合供电企业保护全市电力设施,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负责全市电力、电量平衡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节约用电工作;负责全市《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核发,负责对承装、承修、承试受电工程单位的审验;负责对地方电力行业协会的指导工作;负责编报下达热电企业年度上网发电量计划;积极推动热电企业开展技能挖潜和扩大热用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核定供热气价工作。
张家港市发改委纪检组工作职责
1、协助党组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和廉政建设;
2、对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3、根据有关规定,对部门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并对处理情况进行督查。对重大案件和问题,及时向市纪委请示,并向党组汇报;
4、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进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对党员干部进行考廉;
5、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和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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